温州自行车迷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965|回复: 2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0.8.22骑行平阳西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8-17 20:51:0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活动说明】:2010年8月22日(周日)骑行平阳西湾
【招集人员】:0577bIKE
【组织机构】:温州自行车迷俱乐部(www.0577bike.com
【活动时间】:2010年8月22日 周日 <如遇雨天活动取消>   
【集合时间】:当日上午7:15准时出发
【集合地点】:温州自行车迷俱乐部    锦绣路十七中大楼5-7号
【活动级别】:线路里程  ★★★★(总:约120KM)
                    崎岖度    ★★                                                              
                    爬升高度 ★★                                            
                    总难度    ★★★
【活动路线】:
              



【活动人数】:4-24人
【个人装备】:专业自行车(包括山地、公路和折叠,民用自行车谢绝参加,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自行车谢绝参加);头盔、手套、备用内胎等一切骑行装备(必须佩戴头盔,否则谢绝参加);水、零食;个人有效证件等...      
【公用装备】:气筒、工具、对讲机等...
【活动费用】:AA制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此论坛跟贴或群里的活动帖跟帖)
              <凡报名者都应留下ID和手机号码>
  【责任声明】:
1. 要求报名人员具备一定体能、经验、意志,集体意识强,能吃苦耐劳,乐于助人。
2. 本活动为非盈利性质的活动,并有一定的危险性,参加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3. 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组织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
4. 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本次活动。
【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及财务官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10-9-3 19:47:00 | 只看该作者
西湾有挖尼罗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10-8-30 09:15:00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想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0-8-23 23:42:00 | 只看该作者
21号刚搞完,又没假期只能观望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10-8-21 21:30:00 | 只看该作者
刚刚发现,今天是我注册论坛一周年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10-8-21 21:29:00 | 只看该作者
去不去呢?真个纠结啊。估计最后取决于明天几点钟醒过来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0-8-21 13:34:00 | 只看该作者
可惜要加班,希望去的人,最后都变成泥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0-8-21 09:28:00 | 只看该作者
上次去的陈老师和住雪花巷的车友来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0-8-21 09:27:00 | 只看该作者
带童鞋杀过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0-8-20 12:37:00 | 只看该作者
120KM,  有点犹豫了。要骑几个小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测试|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温州自行车迷网-论坛 ( 浙ICP备12022855号-7

GMT+8, 2025-7-19 17:29 , Processed in 0.198917 second(s), 3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