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温州市少年儿童自行车锦标赛 暨温州市首届大罗山爬坡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温州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温州市体育表演竞赛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温州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四、参加单位 成年组:各县(市、区)代表队、各自行车运动协会、俱乐部(必须市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 少年儿童组:各县(市、区)代表队 五、比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2年11月9日—11日(少年儿童组) 2012年11月11日(成年组) 地点:温州市大学城景观大道、大罗山 六、竞赛项目 (一)成年组 男子山地车青年组、男子山地车中年组、男子公路车组、男子折叠车组、女子山地组均为18公里爬坡赛 (二)少年儿童组 男子甲组(8项):行进200m、原地个人500m、原地个人1000m、原地个人4000m、三轴滚筒练习台10秒频率、三轴滚筒练习台30秒频率、三轴滚筒练习台3分钟频率、公路大组 男子乙组(8项):行进200m、原地个人500m、原地个人1000m、原地个人3000m、三轴滚筒练习台10秒频率、三轴滚筒练习台30秒频率、三轴滚筒练习台2分钟频率、公路大组 女子甲组(8项):行进200m、原地个人500m、原地个人1000m、原地个人3000m、三轴滚筒练习台10秒频率、三轴滚筒练习台30秒频率、三轴滚筒练习台2分钟频率、公路大组 女子乙组(8项):行进200m、原地个人500m、原地个人1000m、原地个人3000m、三轴滚筒练习台10秒频率、三轴滚筒练习台30秒频率、三轴滚筒练习台2分钟频率、公路大组 男丙组(7项):行进200m、原地个人500m、原地个人1000m、原地个人2000m、三轴滚筒练习台10秒频率、三轴滚筒练习台30秒频率、三轴滚筒练习台2分钟频率 女丙组(7项):行进200m、原地个人500m、原地个人1000m、原地个人2000m、三轴滚筒练习台10秒频率、三轴滚筒练习台30秒频率、三轴滚筒练习台2分钟频率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1、成年组各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6人,额满截止(男子山地车青年组60人、男子山地车中年组30人、男子公路车组30人、男子折叠车组30人、女子山地组20人)。 少年组各队可报甲、乙组男、女运动员各7人、丙组男女各5人。 2、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机械员1名。 (二)资格要求 运动员组别及年龄规定: 成年组 男子公路车组、男子折叠车组、女子山地组:1957年1月1日-1993年12月31日 男子山地车青年组:1972年1月1日-1993年12月31日 男子山地车中年组:1957年1月1日-1971年12月31日 甲组:1996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 乙组:1998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 丙组:2000年及以后出生; (三)省优秀运动队适龄集训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占名额,试训以上运动员不得参赛,可参加测验。 (四)少年组参赛运动员必须在省市体育局办理注册确认手续,并持有浙江省运动员注册证、第二代身份证。运动员报到时须提供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 (二)各队服装、安全帽自备。 (三)参赛运动员所使用的车辆必须符合市体育局有关规定,少年组统一为公路车,成年组山地车统一指定轮胎必须为1.75以上[含1.75]齿胎山地自行车。 (四)比赛车辆中发生机械故障或爆胎,承办方不提供帮助,也不得接受比赛无关人员的帮助,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五)爬坡赛裁判组将根据落后情况,酌情收容。 (六)成年组参赛选手须签署安全协议书,方可参加比赛。 九、录取名次 少年儿童组 (一)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如项目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团体录取前六名,按各单项比赛的名次得分和破纪录加分总和排列团体名次。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由赛区另定。 (四)团体总分排名前二位运动队的主教练获优秀教练员称号,违反赛风赛纪的队伍不予评比。 成年组 各组别录取前八名,给予现金及实物奖励 现金:(第1名1000元、第2名800元、第3名600元、第4名400元、第5名200元、第6名100元、第7名100元、第8名100元) 实物:(第1名1000元、第2名800元、第3名600元、第4名400元、第5名200元、第6名100元、第7名100元、第8名100元) 十、竞赛日程安排 (一)少年儿童组 11月9日(周五)下午报到、验车、领队教练会议 ; 11月10日上午、下午和11日上午公路赛,11月11日13点爬坡赛 (二)成年组 11月11日8:30-10:30报到、验车、领牌 10:30-11:00领队会议 11:30午餐 11月11日13点爬坡赛 十一、报名与报到 1、少年组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二份寄市体育局训竞处和市体育竞赛表演管理中心。报名单要按规定表格打印,同时必须发送报名文件的电子邮件(地址:wzsport@163.com和wzjsgl@163.com
)。少年组报名表须经县(市、区)体育局审查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成年组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发送报名文件的电子邮件(地址:15410433@qq.com 和wzjsgl@163.com
),额满截止,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一个项目只有一个人参赛时由大会通知改项不换人或不做正式比赛项目。 3、少年组各单位报到时交验温州市青少年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证,第二代身份证、运动员近期(赛前15天之内)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无上述证明者不得参赛。 4、少年组各单位报到时需交赛风赛纪保证金1000元,如无违反各项规定,于赛后返回。 5、已报名无正当理由不参赛者每项罚款100元。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设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三)裁判员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逾期报到不予安排,经费自理。 十三、经费 (一)成年组报名费每位选手50元,承办方提供人身意外保险,并提供选手比赛当天的中餐(快餐),参赛选手、观摩人员其他费用均自理。 (二)少年儿童组按温州市青少年体育竞赛包干经费开支办法执行,领队、教练、运动员每人每天自缴伙食费40元。 十四、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温州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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